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单位: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射阳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认真贯彻落实。
射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射阳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苏政发〔2024〕41号)和《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盐城行动方案》(盐政发〔2024〕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深入推进“四个三”工作布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 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以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100%,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重大幅提高,高质量耐用消费品 市场份额显著增加,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编排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60个以上。聚焦机械、纺织、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开展老旧更新、产品提档、绿色转型、淘汰落后、布局优化五大行动,大力推动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光伏、动力电池等新兴优势产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推动工业流程优化升级,加大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县工信局牵头负责)
2、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聚焦纺织、机械、食品等传统行业,每个行业打造3家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引导企业实施产线、车间、工厂“步进式”改造,每年实施120项“小快轻准”数字化改造项目,创建省级以上智能工厂(车间)5家。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支持企业实施“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到2027年规上星级上云企业覆盖率突破65%。(县工信局牵头负责)
3、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实施产品设备能效普查,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推动锅炉、电机、风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县工信局牵头负责)
4、推动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一企一策”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对标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开展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碳行动。每年实施15项以上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县工信局、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5、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大力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加快实施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变电站改造及可溯源绿电接入线路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龙源100万千瓦等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项目、零碳园区15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清能黄沙港6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建设。优化骨干电网建设,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陆上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6、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到2027年完成符合更新改造条件的县级及以下断面监测水站、大气监测站点的运维改造、设备更新。(射阳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7、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全县符合加装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数占比30%以上。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8、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实施热泵机组、冷水机组、散热器系统、空调系统、外墙(幕墙)等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建筑业绿色化转型,到2027年完成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9、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持续实施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市政管网改造、庭院管网改造,立管改造1.86公里并滚动清零。(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10、推动消防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完善消防装备体系,推动市政消防设施设备和应急通信装备等升级改造,有序推进服役期满12年的专勤消防车和传统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更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环卫车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牵头负责)
11、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更新,年内完成技防监控设备更新910套,531台移动警用装备升级替代和50个农村地区智慧安防村居建设。到2027年完成监控设备更新2000套(个)以上,移动警用装备升级替代1600台以上,农村地区智慧安防村居建设210个以上。(县公安局牵头负责)
12、加快运输车辆设备更新。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推进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2025年更新公交车辆40辆、电池60个,到2027年累计更新公交车电池60组,出租车行业新能源汽车占比超80%。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给予奖补,2027年底前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射阳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3、推动营运船舶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动纯电动、油电混合、燃料电池、LNG等动力船舶应用,到2027年累计新建营运船舶5艘、1万载重吨。(县交通局牵头负责)
14、推动港口设备更新。推进内河低压老旧岸电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到2027年射阳籍新建内河船舶(液货船除外)、江海直达船舶受电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鼓励新增和更换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到2026年,沿海港口绿色能源使用占比超过50%。(县交通局牵头负责)
15、推动农机设备更新。加快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报废进程,推进拖拉机运输机组逐步退出农业使用机械序列。加快耕、种、管、收、烘等环节农机装备,特别是无人植保机更新换代,加快高效优质低耗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到2027年新增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主要农机装备900台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6、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鼓励各镇(区)开展老旧大棚设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畜禽养殖等方面设备更新,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实施2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老旧渔船通导和安全装备更新,动态推进完成在册海洋渔船北斗终端设备更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7、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以职业院校、中小学、科创平台等为重点,更新置换一批先进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创星升级,添置更新一批中小学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等,2024年更新置换1台(套)。(县教育局牵头负责)
18、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推动观光设备、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智能设备等3项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县文广旅局牵头负责)
19、推动医疗卫生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医学设备(信息化设施)3045台(套)。鼓励县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更新及设备改善、实施病房便利化、适老化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县卫健委牵头负责)
(二)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20、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持对使用一定年限的车辆等进行置换更新。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县城、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能源车桩比达到2:1。(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结合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溯源管理。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等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组织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节能展示、新品体验等活动,支持重点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推动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线上线下同质、同价、同服务的家电产品,推广旧机回收免上门费、免拆机费、免清运费服务,支持开设线上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县商务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组织开展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家装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鼓励企业打造线上家居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家居家装下乡,因地制宜支持农村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家庭装修。(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三)扎实推进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4、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社区回收网点、镇(区)中转站、县分拣中心布局。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加快发展“换新+回收”“送装+拆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强化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大重点设备回收力度。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代办注销等便捷服务。鼓励设立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检验和运输、再利用专业回收企业,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促进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政策,推广汽车流通信息服务系统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普及应用。支持有条件的镇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进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业机器人等设备实施再制造,加快培育一批再制造企业,积极创建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推动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高值化部件再制造,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县工信局、县发改委牵头负责)
28、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有序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布局一批退役动力电池和新能源装备回收利用项目,加大用地、能耗、污染物排放等要素保障,打造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射阳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进标准提升行动
29、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准入水平,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领跑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家电产品质量安全、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射阳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落实“双碳”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光伏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试点,积极应用新出台的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规则。开展电力碳排放因子核算研究,探索应用电力碳排放因子核算园区碳排放。(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射阳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牵头建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推动县镇(区)联动,加强跟踪督查,定期开展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更新贷款贴息等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税收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射阳县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领域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射阳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春夏秋冬”四季消费促进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加大耐用消费品安全使用、以旧换新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观。(县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督查推进。建立“每月调度、季度会办、半年通报”推进机制,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问效,及时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县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2024年射阳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2024年推进任务 | 牵头单位 | |
一 | 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
1 | 工业 | 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 | 编排实施500万元以上“四新”技改项目60个,推动技改投资保持20%以上增长。 | 县工信局 |
2 |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 实施120项“小快轻准”数字化改造项目,创建省级智能工厂(车间)5家。 | 县工信局 | |
3 | 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 | 聚焦15家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推动电机、风机、泵、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和改造提升。 | 县工信局 | |
4 | 推动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 | 实施15项以上节能降碳重点项目。 | 县工信局 | |
5 | 能源 环境 |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 完成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排查整治。 | 射阳生态环境局 |
6 | 建筑 市政
建筑 市政 | 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 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完成加装电梯20部。 |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
7 |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完成既有建筑改造面积(含公共机构)2.5万平方米。 | 县住建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8 | 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 | 改造老旧燃气管道1.86公里,排水管网14公里。 | 县住建局 | |
9 | 推动消防环卫设施设备更新 | 推进服役期满12年的专勤消防车等更新,组织洗扫车、高压冲洗车、雾炮车、护栏清洗车等环卫装备更新。 |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城管局 | |
10 | 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 | 完成技防监控设备更新910套,531台移动警用装备升级替代和50个农村地区智慧安防村居建设。 | 县公安局 | |
11 | 交通 | 加快运输车辆设备更新 | 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40辆;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60辆。 | 县交通局 |
12 | 推动营运船舶设备更新 | 新建船舶2艘、1万载重吨。 | 县交通局 | |
13 | 推动港口设备更新 | 推进内河低压老旧岸电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27套。 | 县交通局 | |
14 | 农业 | 推动农机设备更新 | 更新老旧农机100台。 | 县农业农村局 |
15 | 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 | 实施2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 | 县农业农村局 | |
16 | 教育 | 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 | 更新置换先进教学仪器设备1台(套)。 | 县教育局 |
17 | 文旅 | 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 | 对设备老化、功能弱化的文旅设备,鼓励文旅企业及时更新。 | 县文广旅局 |
18 | 医疗 | 推动医疗卫生装备更新 | 更新医疗相关设备190台(套)左右。 | 县卫健委 |
二 |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
19 | 汽车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 新增公共充电基础设施180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10个。 | 县公安局 县工信局 |
20 | 电动 自行车 |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 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21 | 家电 |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 更新家电(含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等)8万台。 | 县商务局 |
22 | 家装 |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 完成2000户农房改善。 | 县商务局 县住建局 |
三 |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
23 | 加大重点设备回收力度 | 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 | 县商务局 县发改委 县工信局 | |
24 | 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 | 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业务。 | 县商务局 | |
25 | 推动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 推广汽车流通信息服务系统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普及,争取达到90%的覆盖率。 | 县商务局 | |
26 | 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 贯彻落实工信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推动机床工具、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等领域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发展,年内完成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 县工信局 | |
27 |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69%。 | 射阳生态环境局 | |
四 | 实施标准升级行动 | |||
28 | 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 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标准。国家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家电产品质量安全、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 | 县发改委 县工信局 射阳生态环境局 | |
29 | 落实“双碳”技术标准 | 加快实施光伏行业产品碳足迹认证,完成1个光伏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 | 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