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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作废公告
兹有我局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不慎遗失,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3】5号)文件中有关程序规定要求,公告作废,公告期30日,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现作公告如下:
姓名:陆体骏,执法证编号:10090778033,工作单位:射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