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总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供销总社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提出的4大类18项51个问题,我社党委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单伯良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102条整改措施,并每月会办推进,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5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6个,整改率70%。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地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交流,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党组织上党课。党纪学习教育开始后,党委书记单伯良、党委委员杨红、三级主任科员陆军先后到基层支部为党员上专题党课。9月13日单伯良同志为机关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控股企业负责人作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在全系统兴起了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浓烈氛围。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以此指导供销社各项工作。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2个月交流研讨1次,每人每年阅读理论书籍不少于5本,中心组成员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党委书记单伯良带头撰写调研报告,所写的调研报告《造船借“风”好远航—对江苏省射阳县临海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调查与思考》被《盐城工作》、射阳县政府网站刊用发表。
3、关于“学习中央‘三农’会议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全系统各单位认真重温中央1号文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检视本单位工作,有的放矢地做好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4、关于“争先争优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202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把争先争优目标管理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条线责任人绩效挂钩,明确奖惩办法。二是在全系统开展争先争优竞赛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在服务乡村振兴、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当能人、创佳绩。三是明确争先创优目标,力争在今年全县经济发展部门综合考核中位次有较大幅度提升。
5、关于“以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架构的‘三会’制度未能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9月27日召开海通供销合作有限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完成该社“三会”制度建设。同时不断培养壮大合德供销社、兴桥供销合作有限公司、通洋供销合作有限公司、黄沙港供销合作有限公司4家企业,达到“三会”制度建设条件迅速推进。
6、关于“内部管理缺乏绩效考评”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了《202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和《关于明确社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工资薪酬待遇等问题的通知》,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并按规定严格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年终按文件规定考核兑现,奖罚分明,不打和牌。
7、关于“为农服务能力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投入900万元新建30000吨粮食烘干项目和临海供销社镇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切实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制定加快构建县域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三是拓展“三位一体”综合试点项目服务功能,继续联合县农商行开展“网点+金融”服务试点,进一步完善实体化运营机制;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射政传发〔2023〕48号《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集中采购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废弃包装物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全县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任务。
8、关于“专业人才队伍短缺”问题的整改。
所属的新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年聘请农业推广研究员2名、高级农艺师3名,为种粮大户、农户提供种田用药配比、技术指导全方位服务;农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进行小麦、水稻飞防服务时,聘请县农业农村局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作物生长行情,并提供技术指导。今年还加大对农民经纪人的培训,由供销总社牵头,鲍墩供销社承办,2024年4月与千秋镇采取社镇联合的方式,举办了一期农民经纪人培训班,参训人数达130人。
9、关于“综合服务社辐射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2024年县总社投入资金20多万元,建成盘湾镇南沃村综合服务社、新华村综合服务社,长荡镇宏才村综合服务社,特庸镇永丰村综合服务社、北洋综合服务社,新坍镇新坍子综合服务社、鲍墩综合服务社7家综合服务社。
10、关于“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初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全系统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信仰根基,树牢固本强基的鲜明导向,强化干净办事的红线意识,全面提升从严治党的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以优良的党风保证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11、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于律己、严管所辖,把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切实加强廉政建设。重大节日时结合典型案例通报,切实抓好县社机关工作人员及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廉政教育,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以案说法,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纪律、懂法规、知敬畏、守底线。
12、关于“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组织全系统党员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尤其注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在“510”廉政教育期间,通过参观盐城新四军纪念馆、射阳县廉政教育基地、新潮红色文化传承馆等党性教育基地,学习上级纪委通报的案例及系统内违纪违规党员受到严肃处理的深刻教训,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党员干部。在廉洁文化教育宣传月期间进行警示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13、关于“‘三公’经费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章立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将下属控股企业的公章收归县总社统一管理,规范基层各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的报销审核程序。二是加强督查。严格规范所属各基层单位、机关公(商)务接待标准,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有接待费用一律实行报备制度,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科室,杜绝先支后报现象。三是以案释纪。对以往违纪违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时常进行警示,引以为戒,不越雷池一步。
14、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2020-2023年度累计向下属单位新合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移支付40笔费用计78.35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县供销总社机关人员文明奖、安全奖计9.86万元,已全部清退到账。剩余用于日常工作需要的68.49万元的费用支出,将严格遵守预算法,按照巡察提出的要求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加强预算约束,不将本单位费用转移到下属单位列支,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强化预算管理,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临海供销社无依据发放的2019年、2020年县社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奖金1000元已清退到账;同济棉麻集团无依据发放的加班费、高温费正在陆续清退。
15、关于“违规报支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临海供销社报支的32名党员应由个人承担的党费2151元,已全部清退到账,由个人予以补缴,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新合作资产管理公司、日杂二公司人员上下班交通费已停止发放;同济棉麻集团交纳的3年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考虑到职工工资水平较低,从2024年6月起采取按计划逐月扣除的办法,每月从工资中予以扣回,直至全部扣除。二是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报支费用,同时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费用报销流程、范围的管理。
16、关于“公务卡使用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公务卡的使用管理,凡因公事宜,一律使用公务卡,杜绝现金结算;二是日杂二公司的所有收入支出收归县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管,杜绝现金坐支现象再次发生。
17、关于“报账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射阳县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日常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机关各科室费用报批程序;二是严格规范基层单位报销审批程序,严格禁止跨年度报批相关费用;三是实施民主理财制度,确保财务支出公开、公正、透明。
18、关于“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程序完整规范。二是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坐支现象发生。三是及时清收应收款,2020年4月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中借款100万元,用于特庸供销社归还商贸中心工程款,明确专人催缴清收,已制定还款计划,在2025-2026年该社盘洋分社闲置土地复垦资金中扣还。
19、关于“未严格履行招投标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出台《基层单位社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凡采购或工程建设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需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会同派驻纪检组进行问责追责处理。二是成立招投标专项小组,凡需招投标的项目一律公开招标,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杜绝个人拍板决策。2024年县社对农药零差率药品采购项目在3月、5月、12月向社会公开招标,并邀请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招标结果予以公示,总金额达5000万元,为农民节约成本近千万元。三是所有投资、工程、维修项目一律予以公示。
20、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县社财务管理制度。凡县社机关和控股企业所需物品一律按规定的采购程序操作,集体研究后进行公示,符合竞价的一律竞价,以质优价廉为原则,在政府指定单位进行采购。
21、关于“招标采购小组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鲍墩供销社完善2022年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开标记录表填写内容。二是严明招标采购纪律,所有工程项目招标由采购小组提出方案,报县总社审批后方可付诸实施。三是对新合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电脑、摄像头等货物验收单、询价确认表已按规定要求规范完善好相关手续。
2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完善好党委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做到“书记抓”“抓书记”,逐级抓好落实,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以党建促进业务工作,以业务成效检验党建效果。
23、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政治理论和党务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压实党建责任。落实好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支部党员工作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化、管理制度化、基础规范化。三是开展特色党建活动。机关老干部党支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庚续红色传统,聚力供销发展”主题党日活动,老党员们还开展了“赞辉煌成就,聚银发力量”专题调研,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献智献策。
24、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改制企业益达烟花公司、祥和纺织公司,破产企业兴龙棉业公司、海河轧花公司进行分类指导,督促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供销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予以撤并,已将1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社区,其余8名党员组织关系划归综合支部进行管理。二是将结合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决策,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程序,结合人事调整,重新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杜绝一言堂、家长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到实处。二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将集体决策所涉事项(除保密要求外)在规定时限内公示公布。三是规范记录,集体决策事项实行专人记录,真实详细记载,如实反映集体决策过程。今年向国家、省、市、县申报的项目,几经上下,反复讨论、公示后才予以上报,确保了科学、严谨、透明、公开。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党员统一活动日,党委将县委组织部下发的活动通知及时进行转发,下发有关学习资料;二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详细记载,党委每季度对基层“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今年来,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的比较规范。
27、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针对退休党员多、人员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利用支部学习群进行学习,对年老体弱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学,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510”警示教育,以发生在系统内的案例,以案说纪、以案促学,教育党员自觉用党的纪律规矩约束自身言行,保持谨慎自律,做到不忘初心,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四是逢年过节,对生活困难党员登门慰问,送去党组织的温暖,使党员有归属感。
28、关于“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向县委编办申报同意2025年招录公务员3名,有效改善机关人员结构、文化结构、年龄结构。将近几年招录的公务员分别充实到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资产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和人事教育科工作,压担子、交任务,在实践中锻炼他们的工作能力。
29、关于“人才培养使用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今年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拟提拔1名年轻同志到中层岗位担任财务审计科副科长。将办公室1名办事员推荐到园区挂职招商,待条件成熟后推荐提拔使用。二是对基层干部断层问题,对所属控股企业,党委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企业按照德、能、勤、绩、廉的用人标准,培养选拔好单位负责人,从而在组织上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对临海供销社、特庸供销社、鲍墩供销社正积极物色负责人人选;对部分挂靠县社的改制企业,因县总社没有参股和资金投入,企业人财物自主管理,仅有党组织关系归党委管理,对这部分企业党委对他们的选人用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工作指导。三是设立人才库,广泛招贤纳士,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爱“三农”、爱供销社的社会能人加入供销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供销事业后备力量。
30、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完善细则,严格规定凡涉及选人用人重大事项,一律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以行政办公会议替代党委会议研究人事现象,人事变动前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对需组织部门审批的拟任人选,一律待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后,进行任职谈话,再行文任职,从根本上确保选任的干部政治合格、能力精干、忠诚担当。二是对机关退休留用人员,已全部清退。三是对违纪违规的原新坍供销社负责人已作出组织处理,予以免职。新任用的供销社负责人积极肯干,大胆开拓,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周边农民致富,受到所在镇村干部和农民的好评。
3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提高学习质效;二是建立年度检查监督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多措并举抓落实;三是营造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浓烈氛围,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主题党日活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供销e站等,宣传党的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农”政策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3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年初党委与分管负责人、机关各科室、基层党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压细压实责任。二是全面培塑全系统在服务“三农”、振兴乡村经济、发展供销社新质生产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射阳县裕新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及冷链物流项目。该公司是市县供销社联营、社企联合打造的龙头型、实体化供销社全资公司,项目投入约1000万元,建成2000吨果蔬、菊花保鲜库。今年新上菊花烘干生产线项目,日烘干能力达7万公斤,实现菊花“收、加、存、销”一条龙发展模式,积极助农增收,2024年下半年接受东北、华东片区冷链物流区域会商联席会议观摩,受到与会领导的一致好评。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利用学习强国、远程教育、智慧党建APP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灌输正能量,建设一支既有政治素质,又有为农服务技能的供销干部队伍。
33、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管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内容、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修订完善《射阳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鼓励干部职工围绕供销社主责主业和综合改革中出现的新景象、新做法、新亮点,积极撰写文稿,展现供销社在新时代的新作为。今年来,全系统被国家和省市县报刊、网络平台用稿60多篇,增加了我县供销社的知名度。二是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每半年研判一次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正面引导,密切关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朋友圈、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上的信息,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处置,全方位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网。
34、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上一轮巡察、专项巡察和省委巡视涉及供销社的问题、全县巡察共性问题,党委十分重视,组织专人专班进行整改,以最大决心、最真诚态度、最硬措施加以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申报专项资金对2家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升级,整合资源,从而充分发挥供销社为“三农”服务职能。三是将基层社及社有企业“三会”制度建设纳入《202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监事会条线中,以制度保障“三会”建设健康发展。四是加强财务制度管理,8月份邀请专家来社举办全系统财务人员财经法规培训,提升了财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目前,还有1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缺少行业发展规划引领”问题的整改。
根据新时期党和政府对供销社工作的要求,围绕供销社主责主业,对《射阳县供销合作总社“十四五”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制定中长期规划和近年度工作安排,并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
2、关于“招商引资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全员招商意识,做到人人有压力,个个有指标,把招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县总社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招商小组,确定年度招商任务,目前已意向签约1个3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正在跟进;拟在年底前开工1个亿元以上产业链项目,已征集到10条亿元以上、2条10亿元以上项目信息,正在密切接洽之中。与中农登瀛公司洽谈的占地42亩、投资1.2亿元的农资大市场项目,有望近期正式签约。
3、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已向县委编办申报2025年补员用编计划,招录人员到位后,安排监事会专职工作人员1名,增强监事会队伍力量。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能,对社有控股企业每年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督查,强化县总社对企业的监管力度。2024年监事会牵头分别对日杂二公司、农禾现代农业发展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县社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检查督查。
利用省供销社出台的《关于贯彻推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利用网络体系的实施方案》政策机遇,组织专班对全县再生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并赴先进地区学习。在此基础上,结合射阳农村实际,组建1家由县社控股、有一定实力企业参与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县各镇区布点经营,形成县乡一体的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网络,将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
4、关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射阳县新合作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强化配送中心和物流网点建设;二是加强东西部对接,新设疆果供应专柜2个;三是新建合德镇金融电商服务网点、特庸镇北洋村电商服务网点、特庸镇永丰村电商服务网点,完善电商服务体系,打造“网点+电商”供销服务模式。
5、关于“基层供销社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洋马供销合作有限公司投资260万元,建设600平方米的菊花烘干房,新上一套全自动农产品烘干设备,解决菊农的收储困难,目前已投入使用。二是鲍墩供销社新上农副产品分拣中心项目,占地594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20万元,已投入使用。三是督促黄沙港供销社加大闸南闲置土地招商力度,通过合作共建方式,盘活资产,改变面貌。同时,积极帮助该社牵头新办1家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6、关于“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基层社主动作为,聚合各方力量对服务能力不强的射阳县利丰为农服务专业合作联合社、射阳县菊香为农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射阳县圆梦为农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了重点提升。临海供销社依托射阳县中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新上的粮食烘干设施,使射阳县利丰为农服务专业合作联合社农田服务面积,从过去的1800亩增加到2500亩,每亩助农增收达120元;洋马供销社依托新上260万元菊花全自动烘干设备,使射阳县菊香为农服务专业合作联合社农田服务面积从过去的2200亩,增加到4000亩,助菊农每亩增收150元;盘湾供销社依托射阳县裕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使射阳县圆梦为农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田服务从过去的2200亩,增加到3100亩,每亩助农增收80元。
7、关于“社有企业效益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检查下属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亏损企业收回股权投资,目前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正在清收正大超市股权投资30万元;二是明确责任,对所有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足额收取投资分红;三是加强对社有企业的内部管理,严格内部核算制度;四是制定社有企业增量绩效挂钩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奖优罚劣,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潮。
8、关于“投资企业回报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经济效益好又有发展前景优势项目投资力度,不断强化一般项目投资管理。对扭亏无望、长期投资无回报的投资项目撤资退股,及时止损。二是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控股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参股企业参与经营决策,企业重大经营项目、重要投资决策需事先报县总社审批后方可实施,增强各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增加社有企业经济效益。三是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4个专班,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实现资产见底。经3个月的努力,基本理清了家底,为进一步盘活利用资产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对县总社股权投资进行全面清查,依法依规收取合法收益。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出台《基层单位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购置、维修、入账、报废、出租等作出规定。二是对县总社为民路、红旗路与承租户的租赁矛盾依法诉讼维权,追缴所拖欠的租金或收回所租赁的房屋。三是对同济棉麻集团、特庸供销社和下属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整改。在县总社资产管理科和财务审计科指导下,对同济棉麻集团倒查八、九十年代固定资产账,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重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特庸供销社对购买的打印机、电脑不合规的记账方法,账务已调整并整改到位。
10、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射阳县供销合作社清产核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土地、房屋、往来款项、股权的管理,对往来款及时清收,及时准确记账。二是对于县总社、新合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应收款项逐笔进行盘点、核对、清理,及时催收,及时清理记账。
11、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制定印发《射阳县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班子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射阳县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与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对商超、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坚持每月检查,确保安全无事故。
12、关于“监管检查不够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系统安全无事故。二是联合所在社区,邀请县应急局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举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消防技能。三是县总社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13、关于“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射阳县洋马轧花剥绒有限公司18幢存在安全隐患职工住房处置利用方案,一是张贴危房公告,禁止人员居住;二是与洋马镇政府联合行动,在危房周围设置围栏,专人值班,禁止人员进出;三是妥善安排居住职工,动员原居住人员限期搬出,对搬迁后无房居住的1名困难职工已作妥善安置;四是已向县政府具报告,对危房进行拆除补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对全系统破产企业所有房产进行摸排,对危房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既保证人员安全,又不致破产资产流失。
14、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射阳县供销合作社清产核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审批后的预算支出进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应收款项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拟先申请法院对特庸供销社资产进行保全,再通过法律诉讼程序;2019年为江苏庆缘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资金担保,该企业担保期满仍未归还,现该公司经营不景气,正在研究解决问题办法。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目前尚有1个问题未启动整改。
关于“资金担保承担风险”的问题。
2018年新合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充分调研认证的情况下,为特庸供销社兴建的大卖场提供担保,由于该社与开发商之间出现经济纠纷,导致新合作资产公司账户2021年3月被亭湖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虽多次交涉,仍无结果,造成新合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无法开展,现正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县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的后续工作。逢会必讲,每月会办,要求机关各科室、各牵头单位、各基层党组织对已整改落实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制度和意见反馈渠道,对整改情况及成果进行跟踪,不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所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再发生。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进,对账消号,每月及时将整改情况上传“射阳县智慧巡察信息管理平台”。
2、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县总社党委书记及班子分工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求各科室、各单位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总社党委制定的《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为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主体,不得强调客观理由,不得推诿整改责任,在县总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预案和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县委巡察办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巡察问题整改成效。坚持效果导向,推进巡察整改成效再深化,以整改促提升。县总社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工作的指导协调,整改办公室及时收集各单位、各部门整改情况资料,党委坚持每月专题会办、交流、督查整改事项,及时总结上一阶段整改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整改任务及要求,明确每个问题、每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时间、标准及责任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各司其职、快速推进、如期完成。并将巡察整改与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出色的工作业绩体现巡察整改成效,努力开创射阳供销社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220122;邮政信箱:射阳县合德镇红旗路82-2号射阳县供销合作总社;电子邮箱:sygx235237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