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射阳县人社局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机构及劳务派遣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批准实施特殊工时的用人单位。
二、检查事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执行情况;
(八)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遵守有关专门规定的情况;
(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特殊工时实施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
三、检查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年金办法》、《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等
四、检查比例
根据双随机要求确定检查比例。
五、检查方式
1、依据举报投诉等线索实施检查;
2、双随机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至少应有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并当场出示执法证件。
(二)行政执法检查时间为2025年全年,检查频次按相关规定开展。对投诉举报较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可以增加行政检查次数。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接受省、市人社部门和县政府对行政检查活动的指导,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
七、检查目标
打造一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执法队伍,以高水平指导劳动用工单位完善用工制度,以高质量服务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构建我县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