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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工程材料(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1 20:04 浏览次数:278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射阳县阳城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5年度工程材料(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人:射阳县阳城商贸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2025年度工程材料(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射阳县范围内(包含开发区、各乡镇、村组),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量;

4、采购总量:约3万立方,具体数量以项目的需求为准,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5、合同时限范围内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估算总价:约1000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供货当月《盐城工程造价》中发布的盐城市(对应标号)商品混凝土信息价×70%

5、资金来源:自筹;

6、采购范围与采购内容:彤阳建设公司2025年度拟施工项目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不含聚龙府项目),供应、运输、等相关伴随服务;

7、本次招标合同时限:1年(自定标之日起1年内签订的单项项目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履行结束),实际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采购需要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延长或缩短供货时间;

8、计划供货期限:各单项项目工程供货期限服从招标人具体要求

9、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10、供货数量:具体数量以项目需求为准,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其他要求:

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业绩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

3.3.1 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3.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4 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3.4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从2024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5 企业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7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付款方式:

4.1各单项项目工程商品混凝土按月计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混凝土容重按2.38/m³)、结算,按月支付。

4.2每月5号之前,中标人与招标人核对上月商品混凝土供应量,并按中标费率计算上月商品混凝土合同价格。

4.3每月10号之前,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按照双方确认的上月混凝土合同价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完成付款流程,向中标人支付上月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5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现金保证金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并注明缴款事由;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户: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城中支行

  号:536558208403

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1)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查验到账的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凭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据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的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依据。

3)采用其他形式、其他帐号、其他方式或以其他非投标人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提供纸质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的:需本次投标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或线下银行保函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并在投标时将其原件扫描件放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履约保证金:50万元,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或者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中标人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7、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1)承包人因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原因被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2)承包人因未能按合同工期供货或供货期间两次及以上达不到计划进度目标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3)承包人因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扣除或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上述项目。

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将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后)无偿无息退还给乙方基本账户。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招标公告发布:

1.1 发布网址:https://www.sheyang.gov.cn/http://www.sygtjt.com/

1.2 发布媒体: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射阳国投集团官网;

2、招标文件发售:

2.1 发售时间:2025321日至20253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2 发售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2.3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15396733999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0元,(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开户名: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城中支行,账号:536558208403)。

4、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营业执照;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767743323@qq.com)。

5、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联系方式

人:射阳县阳城商贸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

人:李增晨

联系电话:0515-82880096

 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5号楼17

人:黄俊

联系电话:1539673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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