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针对当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够完善、重点单位监管界限不清晰等问题,依据《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我县单位业态特点、风险等级及管理现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关于射阳县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起草依据
本方案的编制,依据《江苏省消防执法工作规范》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规程》及《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我县单位性质、规模、火灾风险性和管理状况等因素,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起草过程
2025年1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射阳县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通过“盐城消防”“鹤乡射阳”新媒体平台,广泛动员县域内相关单位依据《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分别向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完成备案登记。截至1月15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分别完成对全县二、三级重点单位的排查、审核及名单确定工作。县消委办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1月26日—2月7日,通过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份通过邮箱提出的修改意见,已沟通回复。征求意见结束后,县消委办相继通过县市场局《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复函》、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形成《射阳县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定稿。
主要内容
射阳县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为重点单位名单。明确了全县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46家,重点监管对象4家;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43家。
第二个部分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主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各镇(区)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三是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列管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召开重点单位例会、组织专项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公安派出所负责列管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织召开重点单位例会、联合网格巡查、举办消防安全“进社区”宣传等,定期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四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抓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个部分为工作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责查处。三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相关部门和镇(区)落实监督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