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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工程永久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工程建设需求,并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工程永久标志牌采购项目供应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招标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工程永久标志牌采购项目。
1.3供货地点: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采购人指定的具体地点)。
1.4采购项目内容:各类永久标志牌样品制作(经招标人审样同意并确认);永久标志牌的批量生产加工、检验;运输与装卸;安装;验收;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以“招标采购清单”、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材料为准。
1.5标段划分:该项招标采购项目为一个标段。
1.6供货期限:30天(含各类永久标志牌样品制作工期、批量生产加工工期、供货工期),具体安装按招标人要求。
1.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2.62万元。
1.8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9质量标准:合格。
1.10免费质保期:2年。
1.11投标有效期:9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经营内容表述)。
2.2投标人应是永久标志牌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的“发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采用发电锅炉的供热项目”永久标志牌项目业绩。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职工,并确保投标期间由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2.7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价格中包含永久标志牌相关设计、生产加工、运输、装卸、保管、安装、验收、不合格更换、售后服务、增值税材料专用发票税费、招标文件、合同相关表述及中标人完成本项供货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当与永久标志牌相关市场价格上涨、下跌时,仍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3.2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合同价的10%履约保函、中标价的30%(含税)永久标志牌预付款发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与预付款发票后3日内,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向中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中标价30%的预付款。
(2)中标人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制作各类永久标志牌样品,样品获得招标人批准后批量生产。中标人分批次将所供永久标志牌运送并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前由中标人自行保管),合同内全部永久标志牌供货安装完成,验收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如发现,及时更换),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80%的款项(含以前支付)。
(3)合同内全部永久标志牌供货安装完成满一年,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更换,审计工作完成,付至审计审定价97%的款项(含以前支付)。
(4)质保期满(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更换),结清剩余款项。
(5)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10 天,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含税,税率按税务部门现行标准)专用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85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采购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定标方法
6.1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两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2投标报价评分办法(满分96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6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4分,每高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6.3业绩计分办法(满分4分)
(1)计分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的“发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采用发电锅炉的供热项目”永久标志牌项目业绩。
(2)类似工程业绩凭下列三项材料确认: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证明(加盖参与验收的各方公章)、或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章印)、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需加盖备案部门备案章印)、或项目业主方出具的业绩合同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的书面情况说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每具有一项符合上述条件的业绩项目,计2分。该项累计计4分。
6.4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序靠前。
6.5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7、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 时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18:00(节假日除外)。
7.2 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7.3 投标申请人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1)方法一: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3)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2)方法二: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联系电话号码);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③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④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转账截图(支付宝账号:13390876021,转账时请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及招标项目名称 )。
①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471900754@qq.com)。
②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③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海都路北首
联 系 人:黄学军
联系电话:158 6192 828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