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镇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9 17:52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拟实施临海镇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采购项目采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根据现行招投标工作相关要求,招标人拟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采购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招标人: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

1.2采购项目名称:临海镇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采购项目

1.3项目地点块石、编织袋堆放地点:射阳县临海镇(具体位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4采购项目内容:购置应急块石1000t,编织袋20000只具体以招标采购清单”为准。

1.5标段划分:该项招标采购项目为一个标段。

1.6供货期限:20天

1.7最高投标限价:32.26万元。

1.8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9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的内容表述)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完成本招标采购项目供货能力。

2.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从 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费用支付办法

3.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价格中包含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采购、运输含倒运、装卸、保管、验收、不合格更换、破损更换、增值税材料专用发票税费、招标文件合同相关表述及中标人完成本项供货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当采购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市场价格上涨、下跌时,仍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3.2费用支付方式

1)中标人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将所供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运送并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经初验合格,并按招标人要求堆放。符合并完成本项要求的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对应的合同价达中标价50%时,付中标价的35%款。

2)全部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审计工作结束,未发现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质量问题(如发现,及时更换),付至审计审定价的90%款(含以前支付)。

3)质保期,未发现防汛物资块石、编织袋质量问题(如发现,及时更换),按审计审定价结清剩余款项。

4)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10 天,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开具同等金额(含税,税率按税务部门现行标准)专用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6000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6.2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4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最高投标限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7、公告发布时间

202459-2024515

8、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8.1 时间:202459-2024515。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30星期假日除外

8.2 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8.3 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应具有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8.4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 。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15951486241 。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                

 址:射阳县临海镇境内    

联系人:张发剑

联系电话:177 0511 4111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0515-828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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