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洋马镇新生服装加工厂:
因你单位未能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许艳兰等劳动者工资52650元,我局于2023年9月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尚拖欠许艳兰等劳动者工资52650元。
因多次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志军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射人社察催字[2024]第3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515-82312244,0515-82384266)。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