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7070337G/2024-170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4-28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二〇二四年第一次工伤伤残等级
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社会事业局,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拟开展2024年第次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经我县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身体内无钢钉、钢板等内固定,且在治疗和康复期结束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人员方可申请此次伤残等级的初次鉴定。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报材料

1、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意见表》(只需填写个人信息部分)。

3、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门诊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如有二次手术附二次出院小结)、CT等检查报告、身份证和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三、申报时间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材料的上报时间:请各申请人员在56日到531日期间将材料报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科办事窗口:县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工伤认定窗口,联系电话82336912)。

2、体检的具体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本次鉴定主要开展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如需对确认项目进行鉴定,请先咨询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申报。

2、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鉴定申请表可以打印或手写,手写时请用钢笔、签字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4、申报材料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检人员的鉴定资格,工作人员若发生违纪现象,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附件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意见表.docx

                              

射阳县劳动鉴定委员会

                              2024428

抄送: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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