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各村(社区)、镇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全年防控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和县动防指办[2024]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2024年海通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射阳县海通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2024年射阳海通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
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鼓励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的免疫工作。
二、实施内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对象: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
2、疫苗品种: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或(H5N2 rHN5801株+rGD59株,H7N9 rHN7903株)。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禽及时免疫;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对散养家禽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采用GB/T 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亚型抗体。
(2)免疫效果判定: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24或4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6、注意事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家禽,有关企业按规定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不实施免疫。
(二)口蹄疫
1、免疫对象:猪、牛、羊、骆驼、鹿。
2、疫苗品种:猪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型合成肽疫苗,牛、羊、骆驼、鹿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家畜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家畜实施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使用灭活疫苗免疫的,按GB/T 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检测抗体;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抗体。
(2)免疫效果判定: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三)小反刍兽疫
1、免疫对象:羊。
2、疫苗品种: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羊实施上门免疫,对新补栏的羊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羊实施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8天后,采用GB/T 27982-2011《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规定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效价检测,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四)猪瘟
1、免疫对象:猪。
2、疫苗品种:猪瘟活疫苗或亚单位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猪实施集中时间免疫,新补栏猪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猪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采用GB/T 16551-2020《猪瘟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群体免疫不合格时,要及时加强免疫接种。
(五)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1、免疫对象:猪。
2、疫苗品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阳性稳定场,需逐渐减少使用活疫苗;阴性场、原种猪场和种公猪站,应停止使用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猪实施集中免疫,新补栏猪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猪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采用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抗原和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群体免疫28天后,群抗体转阳率大于80%判定为合格。
(六)新城疫
1、免疫对象:鸡、鸽。
2、疫苗品种:新城疫灭活疫苗或弱毒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禽及时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家禽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1天后,采用GB/T 16550-2020《新城疫诊断技术》推荐的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进行抗体检测,HI效价不低于1:32(25或5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个体免疫抗体合格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三、时间安排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5日。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海通镇防疫服务公司制定所属辖区的防疫行动方案,储备疫苗、免疫标识、防护用品、注射器、消毒药等防疫物资,申请防疫经费,加强协防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3月20日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21日至5月5日,海通动物防疫服务公司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并按程序实施免疫;对暂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场户,尤其是散养畜禽,动物防疫服务公司牵头组织技术人员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集中免疫,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畜(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 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动联系动物防疫服务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兽医分站负责组织领导开展强制免疫工作,负责免疫技术指导和监管督查。
(二)落实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及其他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
(三)强化管理。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应超前统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相关工作,及时按排组织人员。兽医分站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和标识管理,进一步完善疫苗和标识进出库登记、二次发放和规范发放使用等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确保疫苗、标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职责清晰、有章可循、追溯到人。
(四)及时调度相关信息。兽医分站要按时规范填报春防行动进度周报表。严格按县动防指要求报送春防行动进度周报表。联系人:杨定理,电话:18361165972。
射阳县海通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印发
附表1
2024年集中防疫行动进度统计周报表(一免)
(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
病种 | 使用疫苗量(万毫升、万羽份、万头份) | 本期免疫数(万头、万羽) | 本期应免数(万头、万羽) | 本期存栏数(万头、万羽) | |||||||||||||
口蹄疫 | 疫苗品种 | 猪O型灭活苗 | 猪O型合成肽苗 | 猪O-A灭活苗 | 猪O-A合成肽 | 猪O型 | 猪O合成肽 | 猪O-A灭活苗 | 猪O-A合成肽 | 猪(O型) | 猪(O-A型) | 猪 | |||||
本期 | |||||||||||||||||
累计 | 牛(不含奶牛) | ||||||||||||||||
疫苗品种 | 牛羊O-A二价灭活苗 | 牛羊O-A二价合成肽 | 牛O-A型灭活苗(不含奶牛) | 奶牛O-A型灭活苗 | 羊O-A型灭活苗 | 牛O-A型合成肽(不含奶牛) | 奶牛O-A型合成肽 | 羊O-A型合成肽 | 牛(不含奶牛) | 奶牛 | 羊 | ||||||
本期 | 奶牛 | ||||||||||||||||
累计 | |||||||||||||||||
高致病性禽流感 | 疫苗品种 | H5+H7三价苗 | 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苗 | 鸡(H5+H7三价) | 鸡(二联活苗) | 鸭(H5+H7三价) | 鹅(H5+H7三价) | 其他禽(H5+H7三价) | 其他禽(二联活苗) | 鸡 | 鸭 | 鹅 | 其他 | 羊 | |||
本期 | |||||||||||||||||
累计 | 鸡 | ||||||||||||||||
疫苗品种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 | 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 | 鸡(H5+H7二价) | 鸡(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苗) | |||||||||||||
本期 | 鸭 | ||||||||||||||||
累计 | |||||||||||||||||
小反刍兽疫 | 疫苗品种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 | 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羊(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 | 羊 | 鹅 | ||||||||||
本期 | |||||||||||||||||
累计 | 其他禽 | ||||||||||||||||
填表人: | 填报日期: | ||||||||||||||||
备注:1、本表一免指:从本次防疫行动之日起打的第一针;2、使用疫苗量包括规模场户自购苗和政府采购苗的使用数量;3、小反刍兽疫没有免疫的填零;4、牛分为奶牛和牛;5、累计一栏为本次防疫行动的累计数。联系人:薛其荣,电话:13182126949。 |
附表2
2024年集中防疫行动进度统计周报表(二免)
(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
病种 | 使用疫苗量(万毫升、万羽份、万头份) | 本期免疫数(万头、万羽) | 本期应免数(万头、万羽) | ||||||||||||
口蹄疫 | 疫苗品种 | 猪O型灭活苗 | 猪O型合成肽苗 | 猪O-A灭活苗 | 猪O-A合成肽 | 猪O型 | 猪O合成肽 | 猪O-A灭活苗 | 猪O-A合成肽 | 猪(O型) | 猪(O-A型) | ||||
本期 | |||||||||||||||
累计 | |||||||||||||||
疫苗品种 | 牛羊O-A二价灭活苗 | 牛羊O-A二价合成肽 | 牛O-A型灭活苗(不含奶牛) | 奶牛O-A型灭活苗 | 羊O-A型灭活苗 | 牛O-A型合成肽(不含奶牛) | 奶牛O-A型合成肽 | 羊O-A型合成肽 | 牛(不含奶牛) | 奶牛 | 羊 | ||||
本期 | |||||||||||||||
累计 | |||||||||||||||
高致病性禽流感 | 疫苗品种 | H5+H7三价苗 | 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苗 | 鸡(H5+H7三价) | 鸡(二联活苗) | 鸭(H5+H7三价) | 鹅(H5+H7三价) | 其他禽(H5+H7三价) | 其他禽(二联活苗) | 鸡 | 鸭 | 鹅 | 其他 | ||
本期 | |||||||||||||||
累计 | |||||||||||||||
疫苗品种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 | 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 | 鸡(H5+H7二价) | 鸡(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苗) | |||||||||||
本期 | |||||||||||||||
累计 | |||||||||||||||
填表人: | 填报日期: | ||||||||||||||
备注:本表二免指:1、在防疫行动期间,同一畜禽打的第二针;2、使用疫苗量包括规模场户自购苗和政府采购苗的使用数量;3、牛分为奶牛和牛;4、累计一栏为本次防疫行动的累计数。联系人:薛其荣,电话:13182126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