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根据射动防指办[2024]2号文件《关于印发2024年射阳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24年合德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合德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2、 2024年合德镇春防行动时间表
射阳县合德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
2024年合德镇春季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县动防指要求,结合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在规模场自行免疫的基础上,对全镇所有散养畜禽进行全面集中免疫。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工作内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对象: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
2、疫苗品种: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或(H5N2 rHN5801株+rGD59株,H7N9 rHN7903株)。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禽及时免疫;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家禽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采用GB/T 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亚型抗体。
(2)免疫效果判定: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24或4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6、注意事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家禽,有关企业按规定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不实施免疫。
(二)口蹄疫
1、免疫对象:猪、牛、羊、骆驼、鹿。
2、疫苗品种:猪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型合成肽疫苗,牛、羊、骆驼、鹿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家畜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家畜实施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使用灭活疫苗免疫的,按GB/T 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检测抗体;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抗体。
(2)免疫效果判定: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三)小反刍兽疫
1、免疫对象:羊。
2、疫苗品种: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羊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羊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羊实施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8天后,采用GB/T 27982-2011《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规定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效价检测,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四)猪瘟
1、免疫对象:猪。
2、疫苗品种:猪瘟活疫苗或亚单位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猪实施集中免疫,新补栏猪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猪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采用GB/T 16551-2020《猪瘟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群体免疫不合格时,要及时加强免疫接种。
(五)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1、免疫对象:猪。
2、疫苗品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阳性稳定场,需逐渐减少使用活疫苗;阴性场、原种猪场和种公猪站,应停止使用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猪实施集中免疫,新补栏猪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猪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采用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抗原和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群体免疫28天后,群抗体转阳率大于80%判定为合格。
(六)新城疫
1、免疫对象:鸡、鸽。
2、疫苗品种:新城疫灭活疫苗或弱毒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禽及时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家禽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1天后,采用GB/T 16550-2020《新城疫诊断技术》推荐的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进行抗体检测,HI效价不低于1:32(25或5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个体免疫抗体合格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三、时间安排
行动时间:即日开始至4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合德动物防疫有限公司要组织村级防治员,深入村居(社区)、农户家中,在对规模场自行免疫监管的基础上,对全镇所有散养畜禽进行集中免疫。合德兽医分站要加强督查指导。此次行动必须以村居(社区)为单位,逐村推进、逐户开展,凡是防疫密度达不到要求的,村居(社区)动物防疫年度考核一律不合格。动物防疫公司按考核结果兑付劳务费。
2、落实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及其他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
3、加强后勤保障。此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动物防疫公司、村居(社区)要切实做好防疫人员的防护工作,确保人身安全,保障防疫人员的饮食、交通需求。及时储备、采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的疫苗、消毒药等物资,召开防疫会议,成立防疫队伍,建立免疫档案,健全完善疫苗耳标管理档案。
4、加强督查考核。镇动防办将组织合德兽医分站等职能部门对规模场和散养畜禽的免疫进行严格督查,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对免疫密度、免疫抗体不达标的一律视为未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