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后全县房屋建筑工地复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农(盐)场安监机构、局属各相关科室和单位:
春节过后,我县房屋建筑工程逐渐进入全面复工阶段,为确保我县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县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3月10日—2024年3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合德镇、海通镇、盘湾镇、长荡镇、新坍镇、兴桥镇、临海农场;
第二组检查:射阳经济开发区、临海镇、四明镇、千秋镇、海河镇、淮海农场;
第三组检查: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洋马镇、黄沙港镇、特庸镇、新洋农场、射阳盐场;
第四组检查:县城区在建项目。
四、检查内容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晨会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设施投入情况,是否落实应急预案及演练,项目标准化“月评”工作开展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专监在岗履职情况。
2、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排查是否违法违规施工作业: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四个一律”:一律持证上岗、一律申请批准、一律条件核查、一律现场监管;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是否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二是排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重点排查是否及时维护和更换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是否设置电动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小型电动运输机械等)专用停放区域,是否实施集中统一停放和充电;是否妥善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及时清理可燃包装纸、包装盒、可燃编袋。三是排查生活区是否做到“五个严禁”:严禁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建筑构件;严禁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铁栅栏;严禁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未设置限流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严禁食堂采用多层结构,严禁宿舍、办公用房建筑层数超过3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四是排查安全疏散和逃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是否数量不足或宽度不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缺失或损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是否符合实际,工人是否掌握初 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3、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检查施工现场“四临边五洞口”防护情况、通道口防护、悬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检查高处作业专项方案编制、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高处作业环境改善、脚手架外侧挑网和架体内侧兜网坠落破坏性试验等。
4、“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以及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是否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吊篮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5、建筑起重机械规范作业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吊篮、流动式起重机械等。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信息登记、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检查司机及信号工是否持证上岗。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是否做好通风检测工作、是否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有关规定,对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等;项目监理人员是否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等。
7、应急预案和双防机制。检查在建工地是否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如高处坠落、基坑坍塌、塔吊安装及使用、临时用电、防火等)并演练保存演练记录。检查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落实到人。
五、相关要求
1、深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取得实效。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农(盐)场安监机构、县安全服务中心对此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项目严格隐患闭环整改,对已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清单化管理。督促项目在所有重大隐患整改期间,要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并对自辖区内的在建项目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监督工作。
2、加大精准执法力度。对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等情形而擅自复工的项目,严格施行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和一案双罚等措施。提出对相关安全隐患的行政处罚建议,提请局领导研究后,交由相关单位立案查处。
3、扎实做好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农(盐)场安监机构、县安全服务中心要督促项目加强危大工程、深基坑工程、消防、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进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方案,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县安全服务中心安排2辆公车,局建工科另从平台申请公务用车2辆,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