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优化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制度机制,提请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射阳县“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目前,全县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双审”率达100%,审查时间较之前平均缩短2个工作日。
压实责任,高位推进并联审查。县市场监管局定期牵头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扎实推动“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工作。部门、镇区每月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确保梳理出台的文件清单和目录符合“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要求。
统一标准,有效落实“应审尽审”。我县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由政策制定机关和政策措施起草部门按规定进行“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避免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条款,严防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其中,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明确由起草部门内审后,提请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司法局进行“并联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县政府审议。
建立机制,不断优化内审流程。我县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和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建立“四把关”流程,即起草机构初审、法律顾问复审、监测评估系统风险评估、法制或内部特定机构复核,提高内部审查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按照并联审查要求,凡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在提请合法性审查时,必须同时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否则合法性审查部门不予接收。制度出台以来,全县各部门共审查增量文件81件,自审率达100%。
精简环节,助力提升会审质效。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落实公平性、合法性“双审”要求时,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只需将初审后的文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佐证材料、公平竞争审查表等资料提交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后,将相关材料及审查结论一并推送至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对公平竞争相关内容不再另行审查。制度执行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联合审查增量文件43件,同比增长258%,提出会审意见17件,既提升了审查效率,也保证了审查效果。
加强培训,锻造专业审查队伍。我县将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政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选派本单位公职律师作为县公平竞争政策专家库成员,负责“并联审查”工作,并为各单位“双审”政策指导培训、有效实施提供智力支持。今年先后组织开展“送法上门”服务13次,培训审查人员117人次,通过开展跟班学习、结队指导、资质提升等活动,有效提升“双审”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