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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4日 星期日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A32092400100111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4 14:25 浏览次数: [字体: ]

1.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3]27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2项目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2.3标段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2.4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2.5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100吨级通用泊位(结构兼顾2000吨级),码头岸线长度为 50m,年吞吐量为20万吨。建设码头附属设施、环保、安全、标识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注:本次招标共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578.51万元

2.7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2.8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0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11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2.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全部硬件及软件配套实施的能力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0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码头工程施工业绩,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总工要求: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同一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以及代理人从2024年0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出具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如投标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发生有在建工程投诉或反映,作无效标处理。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截图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指标性内容),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需截图以及提供相关链接并提供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相关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从业单位分别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类别业务的,应当按照不同业务类别分别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和应用。其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最低等级作为企业信用等级。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⑴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⑵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⑶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⑷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设计资料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其他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3 工程支付方式:

1)开工预付款:无

2)分次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

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每月的农民工工资。

2)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50%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包含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3)工程完工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款(包括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招标人根据初审结果付至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中标人应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审计工作;

6)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招标人根据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7)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中标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农民工工资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址:射阳县合德镇沿河路82号

联系人:张震

 话:0515-821820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聚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万成尚景B4号108室

联系人:周  

 话:17352338666

 

 

 

 

附件:评标方法

前附表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家或多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评标价也相同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均被列入红名单的,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AA级的排名在前,当该项也相同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分包协议

分包人资质、分包内容等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前附表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综合得分=A+B+C+D;

1)施工组织设计A:满分40

2)项目管理机构B:满分10

3)投标报价C:满分40

4)其他评分因素D:满分10 a、工程业绩D1:满分6 b、信誉D2:满分4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本标段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并在招标文件予以公布。 开标会上唱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 决投标处理。

2)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为投标人于开标现场被宣读的、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通 过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经细微偏差澄清和补正后并经投标人 确认的投标报价。

3)确定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85% 的,将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 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 审的投标人的数量以及投标报价的修正情况发生变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前附表三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A(40分)

Ⅰ、施工组织及总体部署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等内容进行评分

Ⅱ、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8分)

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Ⅲ、施工重、难点和解决方案以及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Ⅳ、安全、文明、环保目标及措施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进行评分

Ⅴ、投入设备的种类、性能、数量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设备种类、性能、数量及相关资源安排进行评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B评分标准(10分)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0分)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3分;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021年10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300万元以上的类似码头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每增加1个上述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单位信息“已建工程”网页截图为准,需提供网页链接和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页截图应全面、准确、清晰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指标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信息不全的,请及时补录)。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3分;

4、对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配置情况、人员素质、经验、综合水平及投入数量进行评分,得分1.2-2分。本项最低得分1.2分。

2.2.4(3)

投标报价C 评分标准
40分)

偏差率: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 *100*E1;
2)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 *100*E2;
其中:P为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招标人可依据项目特点 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项目的E1、E2值。

E1=1;E2=0.5;P=40;

2.2.4(4)

其他因素 D 评分标准:10分

D1

a、工程业绩

(满分6分)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1日以来,/竣工日期为准)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每增加1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类似项目业绩加2分,最高得6分。

(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单位信息“已建工程”网页截图为准,需提供网页链接和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页截图应全面、准确、清晰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指标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信息不全的,请及时补录)。

D2

b、信誉(满分4分)

企业信誉(4 分):
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信誉(按施工单位类型)进行评价:

① 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给予X分。

② 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评审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Y=0.15X×(Z-85)/10+0.8X。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级企业,Z按85计算(下同);

③ 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评审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Y=0.15X×(Z-75)/10+0.65X;无评定分值的 B 级企业,Z 按 75 计算(下同);

④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C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评审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Y=0.15X×(Z-60)/15+0.45X;无评定分值的 C 级企业,Z 按 60 计算(下同)。

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的通知”中公示的“2023年度施工单位信用评定结果”查询,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4/7/art_41407_11211812.html

(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信息内容须包括序号、企业名称、信用等级、信用分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子项)应分别为评标委员会所有委员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委评分单项得分评定低于60%的,或者为满分的均应作出书面说明(客观分及履约信誉为AA的除外);各评标委员会委员评分 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之间若存在 IP 地址、MAC 地址一致的情形,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向相关单位发出澄清通知,相关投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通投标(投标人自身出具的情况说明类材料不属于证据范畴)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和认定,评标开始后招标人不再接受其他相关证据。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未参与串通投标,则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5、评标委员会发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提请招标人审议决定。

6、评标报告内容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
2)招标过程(包括开标记录);
3)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方法、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以及废标说明);
4)评标结果;
5)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意见确定中标人。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出现 2 个或 2 个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 .5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 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为各分项得分合计。

投标人得分=A+B+C+D。

3.2.4.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2.4.2 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3)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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