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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射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2日射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射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崔晓荣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新实践,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进展,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在盐城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绿色发展走在前,蓝色崛起做示范”,切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中国式现代化射阳新实践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