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完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议流程。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结合《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盐环字〔2023〕1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委 员:陈银龙
副主任委员:尤 煦 张洪祥
委 员:张 萍 吴乃国 于 卉 罗玉法
邵 剑 徐 屹 姜海华 杨 洋
黄莉娟 解晓钰 蔡卫俊
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由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必要时可邀请局其他相关方面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相关专家等参加,案件承办人和法制审查人列席会议。经报请主持人同意,可以根据案情需要确定参会人员。
特此通知。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