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类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23-02-27 15:57


办理条件: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时,需儿童父母亲自办理。
所需材料:1.申请人填写的江苏省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和换发申请书;2.原接产单位首次签发登记表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如无,提供《分娩登记簿》或签发登记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接生人员签字确认后,加盖接产单位行政公章);3.新生儿父母亲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4.已办理户口的小孩,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办理途径:1.在有助产资质机构分娩的,直接至原分娩机构办理;2.原分娩机构取消助产资质的,至亭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换证之前请先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515-81662778,在约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门诊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发证室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材料准备齐全、父母均到场,预约当日即可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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