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
《关于做好射阳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射人社发〔2022〕66号)
(二)申请条件
在我县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有具体生产经营项目和固定场所,小微企业须是5年内初次登记注册并在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三)办理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经工信局认定的《射阳县中小微企业划型认定表》。
4、《射阳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小微企业)》。
5、《射阳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重点群体人员花名册(适用于小微企业)》。
6、《射阳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现有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书。
7、有关部门核发的所招用重点群体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四)咨询电话:0515-82323779
《关于做好射阳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射人社发〔2022〕66号)
(二)申请条件
在我县居住生活(含在我县居住和生活的县外省内)的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在我县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有具体生产经营项目和固定场所,其中个人创业项目须是最近5年内初次登记注册。符合贴息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贴息。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证件上注册成立日期至申请日期不超过五年)。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十大类”重点群体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的不用提供。
4、单位参保明细或雇工合同。
5、项目的门头和内部实景图片。
(四)咨询电话:0515-8232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