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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责任期满返还公告(锦绣嘉园二期小区11幢、13幢、15幢商品房项目)

发布日期:2023-10-27 22:20 来源:射阳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75 [字体: ]

锦绣嘉园二期全体业主: 

为进一步落实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现将你小区部分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情况公告如下:

你小区11幢、13幢、15幢商品房项目由盐城锦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盐城恒正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富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5日竣工,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17]138号》文件的规定,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按照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可申请受委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单位,返还全数工程质量保证金。现将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

如小区11幢、13幢、15幢商品房业主对房屋的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建设单位:易同国,联系电话:13851150798,座机电话:051582360939)。

 

射阳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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