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财库〔2022〕15号
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苏财购〔2022〕47号)转发给你们,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县本级预算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时,请在采购理由中注明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须按照目录编码备注三级目录代码。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苏财购〔2022〕47号)
射阳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