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提高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射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22年7月31日)》及《射阳县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截至2022年7月31日)》(详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收费目录》),并公布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收费项目”)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截至2022年7月31日的全部收费项目,其中加“▲”的项目为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
二、自2022年7月31日起,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022年7月3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者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适时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和相关网站的收费公示专栏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收费目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原《射阳县财政局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射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射 财 综〔2021〕7号)废止。
附件:
1. 射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截至2022年7月31日)
2. 射阳县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
(截至2022年7月31日)
射阳县财政局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 射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22年7月31日) 附件2 射阳县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截至2022年7月31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