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镇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探索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设施设备“重建轻管”、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破解农村整治“一年新模样、两年旧模样、三年不成样”的困扰,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河道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巩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盘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镇职责部门、村(居)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二、主要任务
坚持“建管”同步推进,按照农村规划项目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完善,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原则,对照“五有”要求,积极探索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着眼“有人看护、有钱维护、有制度管护”,完善管护方式,明确管护队伍、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职责、管护任务等内容,确保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
长效管护“五有”要求是:
——有制度。制定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制度和办法,配备专门巡查人员,加强对管护质量的日常检查。设置长效管护责任牌,明确管护标准、管护责任人和监督电话。
——有标准。以“干净、整洁、有序”为基本要求,出台环境卫生整治、乱搭乱建整治、绿化养护和设施维护等管护标准,确保全域农村环境“拆得彻底、清得干净、改得美观、管得规范”。
——有队伍。各村(居)在原有保洁员队伍基础上,组建一支由镇人居办牵头督查考核、村居管理的农村环境长效管护专业队伍,实行社会化管理。
——有经费。建立以县财政补助为主、镇财政配套为辅的经费保障体系,在县补助8万元/年的基础上,镇政府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每村5万元/年补助,用于各村(居)域范围内的生态河道绿化、保洁、路道两侧环境长效管护。确保全域农村环境公共设施正常运转、维修更新、环境管护到位,年终根据考核结果总付管护经费。
——有督查。村(居)每周至少对本村域范围内的所有河道、路道管护进行督查考核一次,并建全档案。镇人居环境办牵头每月至少对所有村(居)督查情况、河道、路道管护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办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督查考评结果与村(居)年终三个文明考核挂钩。
三、管护标准
切实抓好农村环境保洁、杂草清除、绿化养护,以及村内道路养护、公厕管理、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等工作,实现管护无死角。
(一)环境卫生做到一个健全。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镇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体系建设,实现镇村环境保洁常态化,做到农户房前屋后、农村主次干道两侧等公共地块无暴露垃圾,池塘沟渠无漂浮垃圾,田头地块无散落垃圾,残墙断壁无陈年垃圾,垃圾及时清扫清运。
(二)河塘水体做到达标排放。1、河塘无污水直排,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清澈无异味,水质达到三类水以上标准。2、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居),实现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排放达标。同时河面无渔罾、渔网,河堤完好平整,无暴露垃圾,河坡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农作物,无家畜圈养,无侵占河道现象;桥面干净整洁,无损坏,无堆积物。
(三)道路管护做到通畅无阻。1、路面干净、路基完好、路面无坑槽破损、无淤泥,排水通畅。2、桥下地面、通道及涵洞内无堆积物,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道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无棚房和违章搭建,无非公路标志和非法广告,无未经审批的杆线。3、道路无打谷晒场、损毁道路安全设施和绿化等损毁路产、侵犯路权现象。
(四)公共设施做到使用正常。加强对路灯、公共厕所、休闲广场、停车场、健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公厕要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
(五)镇容村貌做到井然有序。1、沿路商铺经营规范,商品摆放整齐。2、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四周无违章建筑、无残垣断壁、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横流。3、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规范整齐,有条件的农村弱电下地。4、依法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残墙断壁,闲置猪牛栏、遮阳棚及杂物等,确保实现拆违拆临全覆盖。5、加强文明新风引导,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垃圾不乱丢、杂物不乱放、粪坑不露天、污水不乱倒、畜禽不散养、院室不脏乱、秸秆不乱烧,努力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农村人居环境办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
(二)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河长制、路长制等管护职责。镇政府负责对镇交通主干道路、路灯、公厕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各村(居)负责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农村路道、河道、河坡的保洁,引导村民自行管理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农户负责门前三包。
(三)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创新方法,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等新型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让“村容整洁,人人有责”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热爱村庄、建设村庄、美化家园的浓厚氛围。同时,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加强舆论与社会的监督。
(四)严格督查,同步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护考核督查机制,开展好环境卫生季度评比活动,完善工作调度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暗访、督查相结合,提高巡查暗访和日常督查在考核中的比重,督促各地巩固家村环境建设成果,将督查考评情况与“以奖代补”资金等直接挂钩,确保长效管理队伍、责任、资金“三落实”,切实巩固全域农村环境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