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农业农村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压舱石。新世纪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18年聚焦三农。党的十九大又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指出,要做好“三农”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首要任务,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建设基础,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各方投资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政策性财政引导资金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奖补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射阳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起草工作,我局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高质量考核中明确的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4号)中列出的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在2020年县级农业农村生产发展奖补办法的基础上,按照体现连续性、科学性、激励性的要求,编制奖补文件。2月15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结束后,我局又对奖补文件进行了“回头看”,按照“聚焦重点、补齐短板、锻造长板”的总体导向,围绕重点工作、考核目标、薄弱环节等方面对奖补事项进行逐一推敲。凌县长、吴县长召集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进行了专题会办,对奖补事项的必要性、奖补环节的科学性和奖补标准的严肃性进行会审。该文件同时征求了镇(区)和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形成奖补办法讨论稿。
三、《奖补办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介绍
《奖补办法》现由奖补对象、奖补内容、相关要求等三个部分组成。核心的奖补内容包含六个类别共20条。
第一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发展的园区运营能力提升、高效设施园艺发展、园区创牌等3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奖补。与2020年文件相比,设定了园区奖补的前置条件,删除了园区规划编制奖补,提高了各级农业园区创牌奖补。第二类:重点工程提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种业发展两项重点工程进行奖补。与2020年文件相比,增加了种业发展奖补,高标准农田仅对5个拟建的县级示范区进行奖补。第三类:绿色循环发展。对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特色农业机械化提升等3个方面的绿色发展环节进行奖补。与2020年文件相比,删除了稻田复合种养奖补,新增特色农业机械化提升奖补。第四类:一二三产业融合。重点对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农旅融合发展等3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奖补。与2020年文件相比,删除了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配送中心建设、开放型企业建设等奖补项目。第五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重点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2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进行奖补。与2020年文件相比,提高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创牌奖补标准。第六类:示范引领工作奖补。重点对示范镇(村)创建、品牌创建、基地发展、农品溯源、产权交易、村集体经济增收、科技创新等7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奖补。与2020年文件相比,新增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农品溯源、村集体经济增收3项奖补,删除万企联万村奖补。
奖补其他相关要求主要是对奖补范围、条件和标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本奖补办法从2022年度开始执行,2021年完成并运行的项目按照原射政办发〔2020〕4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