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生态环境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射阳盐场、新洋农场:
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和工作成效,现就组织开展关停取缔类和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属地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在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把“回头看”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属地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关停取缔类和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工作。
各属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盐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盐办〔2019〕70号)、《关于印发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9〕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列入关停取缔类和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再次进行全面自查,对列入关停取缔类的企业,自查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实施关停取缔,是否取消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是否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要求严格实施关停取缔;对列入整合搬迁类的企业,自查是否按要求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三、强化部门协同。县工信局将会同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组织随机抽查,并赴现场抽查整治有关情况。
四、严格督查验收。各属地要建立和完善“散乱污”企业“一企一档”整治验收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数据真、真整治,形成“回头看”自查报告。
请各属地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自查报告于2022年1月5日上午下班前报县工信局,具体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月4日上午9点前反馈。同时认真梳理“散乱污”企业“一企一档”整治销号申请表、整改销号台账等资料,于2022年1月6日前报县工信局。
联系人:王文杰,联系电话:89290718,邮箱:gxjhyk@163.com。
射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