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镇民兵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民兵调整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十四五”时期全镇民兵调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朱 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田茂华 党委副书记
王 维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花加同 人武部长
成 员:仇 实 党政办公室公室主任
周浓枝 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
王 瑜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侍如清 经济发展局局长
朱建华 海通卫生院院长
张 晖 从事人武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花加同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兵调整改革任务的决策部署,组织指导全镇民兵组织调整优化和巩固完善;研究拟定全镇民兵调整改革方案、改革落实措施;协调解决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中的矛盾问题,检查督导全镇民兵调整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完成县政府、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
党政办公室(组织条线):指导全镇民兵干部的选拔、配备、管理工作;配合抓好基干民兵预建党的组织建设;协调落实编组在党政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参加集中轮训和常态备勤。
党政办公室(宣传条线):负责宣传国防、兵役和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动员适龄公民依法参加民兵组织,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党政办公室(人武条线):负责民兵调整改革工作的日常业务和牵头协调;制定民兵调整改革工作计划,会同镇政府办公室及时部署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村居抓好民兵调整改革相关工作。会同地方宣传部门,广泛宣传国防、兵役和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
社会事业局:负责全镇民兵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制定全镇民兵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民兵预备役专项经费的核拨、监督管理等工作,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高新企业和规上企业潜力调查,推进后备力量建设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指导全镇动员潜力调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海通派出所:负责全镇民兵政治审查工作。
海通卫生院:负责全镇民兵体格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射阳县海通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射阳县海通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