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镇民兵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镇民兵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

   

 

各村(社区),镇属(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民兵调整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时期全镇民兵调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朱 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田茂华     党委副书记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花加同     人武部长

 员:       党政办公室公室主任

周浓枝     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侍如清     经济发展局局长

        朱建华     海通卫生院院长

      从事人武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花加同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兵调整改革任务的决策部署,组织指导全镇民兵组织调整优化和巩固完善;研究拟定全镇民兵调整改革方案、改革落实措施;协调解决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中的矛盾问题,检查督导全镇民兵调整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完成县政府、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

党政办公室(组织条线)指导全镇民兵干部的选拔、配备、管理工作;配合抓好基干民兵预建党的组织建设;协调落实编组在党政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参加集中轮训和常态备勤。

党政办公室(宣传条线)负责宣传国防、兵役和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动员适龄公民依法参加民兵组织,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党政办公室(人武条线)负责民兵调整改革工作的日常业务和牵头协调;制定民兵调整改革工作计划,会同镇政府办公室及时部署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村居抓好民兵调整改革相关工作。会同地方宣传部门,广泛宣传国防、兵役和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

社会事业局负责全镇民兵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制定全镇民兵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民兵预备役专项经费的核拨、监督管理等工作,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高新企业和规上企业潜力调查,推进后备力量建设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指导全镇动员潜力调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海通派出所:负责全镇民兵政治审查工作。

海通卫生院:负责全镇民兵体格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射阳县海通镇人民政府

2021520

 

 

射阳县海通党政办公室           20215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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