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区)、镇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射阳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射农发〔2021〕24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联合实施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合德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射阳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射农发〔2021〕24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部、省统一部署,针对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以下简称“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1种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治理的重点品种
1、“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
2、“一枚蛋”:鸡蛋
3、“一只鸡”:乌鸡
4、肉牛肉羊:
5、“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
全镇集中治理上述11个问题突出的品种,可根据生产实际和监测情况增加治理品种。
三、行动时间
2021年6月—2024年6月。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农兽药经营管理。镇农业农村局和射阳县畜牧兽医站合德分站要加强限用农药监管,落实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兽用原料药管理,要将原料药纳入追溯范围,防止非法流入养殖、屠宰环节;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对辖区内的农兽药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食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
(二)精准掌握种养殖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做好调查,以村级为单位摸清11个品种生产基地(生产者)的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将11个品种全部入网监管,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每个网格明确专人负责。探索建立11个品种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负责区域内用药指导及监督。推广“阳光农安”模式,运用视频等电子化工具,推进用药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服务。
(三)推行绿色种植养殖方式。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农业生产现状,指导生产主体采用绿色种植养殖技术模式,摒弃大肥大水大药的传统种植习惯。倡导“三棵菜”科学种植,推广轮作间作模式,降低菌源基数和虫口密度,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快农药减量。强化“一只鸡”、蛋禽、肉牛肉羊、“鱼虾蟹”绿色养殖,推进现代养殖方式发展,继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督促养殖者加强水产、肉鸡、蛋鸡兽药使用管理,科学控制养殖密度。推行牛羊禽集中屠宰管理。
(四)严查种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必须坚持“零容忍”,农产品监管服务机构要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实行精准监管。在农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场所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等宣传资料。
(五)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培训,让种植养殖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纠正常规农兽药可随意使用的错误认识。对11个品种的规模化生产主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用药培训。在11个品种上市高峰期,加强常规农兽药残留监测,强化分析研判与会商,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全力推进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指导生产11个品种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农产品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合格证。建立健全11个品种生产主体名录,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对冒名开具、虚假合格的,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信用化、精准化管理。
(七)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11个品种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速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鼓励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三棵菜”中克百威、三唑磷等禁限用农药,腐霉利、灭蝇胺等易超标的常规农药残留开展针对性速测。对11个品种以及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品种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八)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采购11个品种时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杜绝采购无证产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及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强化行刑衔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对日常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抽查中发现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问题,开展行政调查,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商请提供认定意见、风险评估意见以及无害化处理涉案物品的,应予以配合。公安机关要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药“黑窝点”、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作为“昆仑”专项行动的重点,及时掌握本地农产品抽检情况,对可疑问题开展重点排摸,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求侦办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对于重大案件,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严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完善管理制度。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审理相关案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积极落实有关措施,切实管好农产品违禁药物使用和农兽药超标等问题。镇农业农村局、射阳县畜牧兽医站合德分站、市场监管局合德分局、城北派出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农兽药超标问题治理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及时指导解决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强化监管指导。镇专项工作组要全链条各环节摸清11个品种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专项会诊,实施精准的规范用药指导、技术服务。针对禁限用药物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逐一制定11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治理清单报县级工作组备案。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三)强化社会共治。各村居(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出台相关奖励办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固定的信息报送机制,每季度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报送治理情况,年底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同时注意收集整理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送。
附件:合德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
附件
合德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
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
按照《合德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局,负责行动的日常协调、组织工作等。
一、工作组主要职责
专项工作组要落实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治理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工作落实情况,统筹协调行动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列入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考核事项,提出考核意见。二是开展督导检查。专项工作组及其成员单位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居(社区)开展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案件查办情况、新闻宣传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等,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等。三是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共享。及时依法依规通报11个品种的抽查检测、巡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信息,充分依托镇食安办,加强统筹协调,研判会商风险隐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及时通报违法犯罪线索,开展联合调查执法。四是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建立工作简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可单独编印或提供素材报工作组办公室汇编,反映全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行动的工作安排,宣传行动工作成效,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和社会反响,为行动深入开展营造氛围。
二、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夏文军 镇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建正 射阳县畜牧兽医站合德分站站长
王海伟 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德分局局长
杨定文 城北派出所所长
组 员:由工作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组成,组员也分别是工作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