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黄海明珠人才”射阳计划,县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保障,实施千名学子“汇射行动”、名校优生“专项行动”和博士后人才集聚计划,对来射阳县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以下补助政策:
一是千名学子“汇射行动”方面的政策。对射阳县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或来射自主创业,并首次在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和普通本科生,3年内分别给予35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租房、购房等配套服务。非盐城籍的,3年内给予2000元/年探亲交通补贴。鼓励驻盐高校毕业生留射就业创业,对到射阳县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射专项补贴。鼓励射阳籍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回射到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回射专项补贴。
二是名校优生“专项行动”方面的政策。对来射就业的全国重点高校和世界前100强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4000元/月、3000元/月、2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租房、购房、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非盐城籍的,5年内给予2000元/年探亲交通补贴。支持教育、卫生系统面向全国师范类、医学类知名高校招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待遇参照名校优生“专项行动”标准执行。
三是博士后人才集聚计划方面的政策。每年为博士后工作站按在站博士后人数3万元/人补助运行经费。博士后在站期间,参照射阳县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和探亲交通补贴,政策享受期最多为2年。博士后出站后留射工作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视同射阳县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在站享受期计为在射服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