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分别为:对中小微企业和湖北各类参保企业最长5个月免征期,对湖北省外大型企业最长3个月减半征收,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最长6个月的缓缴期。通过减免企业社保缴费,将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