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发〔2020〕30号
关于印发2020年海通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2020年盐城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和《2020年射阳县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海通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海通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海通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2020海通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秋季我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下半年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制定2020年海通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秋防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全面清洗消毒,严控疫情风险。全力做好出入养殖场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结合实际,指导做好狂犬病、鸡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免疫规范,疫苗使用科学,标识佩戴符合规定,档案记录填写及时规范,免疫记录和标识相符,强化各类防疫信息报送。
二、时间安排
我镇秋防工作分两个阶段集中进行:
1、10月15日前。为散养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阶段,具体措施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散养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射动防指办[2020]12号)执行。此次散养畜禽免疫要成立防疫小分队,以村为单位逐村推进,不限时间,由公益性人员带队,逐户过堂,确保所有畜禽应免尽免;为了保证此次工作严肃性,各位公益性带队人员是此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困难,指导和处理此次行动中碰到的具体问题;确保防疫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
2、至10月底。督促和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开展自免工作并进行一次全面监管。在常规消毒的基础上,根据防控形势适时开展包括灭蚊、灭蝇、灭鼠在内的“大消毒突击周行动”,具体时间由各村(居)委会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掌握,但不迟于10月19日前开展此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兽医分站要切实做好防疫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秋防行动顺利开展。
2、强化科学免疫。一是科学开展生猪免疫。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二是科学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在新疫苗上市前,继续使用现有疫苗。在新毒株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上市后,建议家禽养殖场进行一次补免。三是全面做好其他畜禽免疫。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四是规范免疫操作。科学使用疫苗,规范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加施免疫标识,完善免疫档案。五是加强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培训指导,配备必须的生物防护装备,要充分做好人员自身防护,也要防止出现因人员流动造成疫病传播。
3、加强抽样送检和疫情信息核查报送。镇畜牧兽医分站要按照要求分批抽样送检,检测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隐患。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4、及时做好信息报送。自9月29日起镇畜牧兽医分站报送秋防每周进展情况,免疫数据力求原始、真实,镇畜牧兽医分站要将村级防疫员手机上报的免疫进度形成纸质档案。免疫效果监测情况从10月11日开始上报。
联系人:丁永军,电话:1893630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