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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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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47431049274/2017-12899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文广新局 发文日期 2017-07-21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财务科)

  督促协调机关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拟订并督促执行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信息、安全、保密、卫生、信访、扶贫帮困、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对外接待工作;办理县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案、提案;指导、管理本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文化艺术科(文化产业科)

  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服务全县重大政治经济的文艺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比赛、展览等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学艺术的创作和生产,组织实施艺术精品工程;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指导企业文化的普及与提升工作;负责文化艺术培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经济政策,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和广播电视重点工程建设;统计、分析与评估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状况,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和发展;申报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督促、指导、协调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三)广电传媒管理科

  拟订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电视节目播放;承办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与撤销申报工作;承办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初审和管理工作;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管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及技术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系统技术运行维护工作;监管移动电视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节目业务;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工作;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协调文广新系统宣传报道;指导、监管广播电视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管广播剧、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制作和播映;负责广播剧、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内容的审查;承办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的建立与撤销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电影管理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负责局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四)文化市场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市场建设;牵头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核)、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等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许可证管理;组织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审核局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承办局行政许可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五)新闻出版管理科(版权科)

  拟订新闻出版、版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报刊、报刊社记者站、印刷业、音像业、书报刊发行、网络和数字出版物的监管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协调著作权保护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协调出版产业展示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质量监督;承担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农家书香”工程;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文物考古、发掘、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审核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博单位业务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民间特色文化的传承普及活动。

  (六)组织人事科

  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团组织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统战、老干部和知识分子管理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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