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文电、文秘、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文管理、信访、保密、应急、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等;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机关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及网站管理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出国(境)人员政审;承担商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转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研究提出我县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商务局归口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审核、汇总、申报各类商务扶持资金;承担本部门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与内部审计工作。
(二)市场体系建设科(商贸服务管理科)
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地方性政策和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汽车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镇区重点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相关工作。
(三)市场运行与秩序科(县酒类管理办公室、县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和酒类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指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执法指导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县“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对外贸易科(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全县货物进出口和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货物、服务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并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根据授权,承担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有关工作;根据委托,承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有关工作;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发展;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委托,办理本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工作;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对我县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应的磋商谈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协调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贸易救济调查,指导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政策对我县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受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委托,依法对射阳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
拟定并实施我县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系建设和贸易促进工作;承担加工贸易、机电产品进出口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承担内贸行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根据委托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工作。
(五)外国投资管理科(开发区管理科)
拟订我县外商投资和服务外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外资情况并上报动态,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完善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归口管理全县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县涉及外商投资的国(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参与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和服务外包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联系指导县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牵头拟订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建设的地方性政策,承担协调、指导、服务省级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工作;承担全县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有关工作,拟订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建设发展;承担省级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设立、撤销的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全县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发展动态,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建设情况。承担海关特定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六)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业务;拟订全县人员出境就业政策,依法管理境外就业工作;承担全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上报本县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审核上报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资格和对外劳务合作、出境就业经营资格;承担审核上报外派劳务合作项目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承担对外援助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的管理工作;推进我县对外经济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联系指导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相关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和机关党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