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射阳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射发[2001]29号)的规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县委工作机构序列,挂“射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
一、职能调整
(一)加强综合管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二)增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党政群部门股级以上机构设置;审核各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
(四)协调审核并负责上报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界定和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承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涉及部门职能内容的规范性文稿的审核工作。
(五)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受县委、县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和县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受上级委托,协调管理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设在我县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对具有行业和行政管理职能的资产经营公司和公益性企业的人员使用数额审核、管理工作。
(八)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县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供给方式;指导县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县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九)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各级所属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编委以及上级编制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综合督查科)
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工作;负责县级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能调整和县级机关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
(二)事业机构编制与登记管理科
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指导全县各系统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政策、规定;负责县乡级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确认设立、变更事业单位的机构属性、所有制性质、业务范围、登记名称和法人代表,办理登记手续,核发登记证书;负责维护核准登记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对违反登记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行政附属编制1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兼),副主任1名。中层职数2名。
五、其他情况
办公地址:红旗路42号(县政府大院)
邮政编码:224300
联系电话:0515-82356973
传真电话:0515-82369766
机构网站
射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顾强生 射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李东成 射阳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舜太运 射阳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童 健 射阳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卞永国 射阳县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
委 员:顾为何 射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家宁 射阳县财政局局长
沈影峰 射阳县编办副主任
董 彪 射阳县编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