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
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人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本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政策和行政措施,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
三、拟定促进全县城乡就业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全县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县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措施、方案,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制定全县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中介组织的管理规则并实施管理,组织开展本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工作,按分工制定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入境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射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和外国在射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实施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建立职业资证书制度,制定全县企业在职职业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
五、拟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规划;推广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指导并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推荐国家级劳动模范和市级劳动模范工作。
六、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措施,管理并指导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县级以及规定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
七、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执行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低工资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工资基金的核批和管理,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经营者的工资标准。
八、贯彻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养老金、失业、医疗、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宏观管理和指导企业职工福利工作,管理并组织实施劳动鉴定工作。
九、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制定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和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负责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网络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组织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授权范围内的省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8个职能科室为:
1、办公室
2、人事教育科
3、法制和劳动监察科
4、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5、劳动工资科(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6、劳动争议仲裁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7、就业培训科社会保险科
下属7个事业单位:
1、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3、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4、县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5、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
6、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7、县劳动监察大队
优质服务承诺:
一、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失业职工只要不挑不拣岗位,保证一周内推荐就业。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每月5日前将当月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全额划入有关银行账户,每月17日前将当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额划入有关银行账户,异地发放同时汇出,保证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办证卡次月开通,补办证卡立等可取,转外诊手续,无特殊情况当日批复;定点单位结算每月一次,实行网上结算。
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受理。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在7日内立案受理,60日内办结。
五、劳动争议处理。自收到申诉书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一般案件在决定受理后60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90日内办结。
六、企业工资审核。企业办理工资总额、工效挂钩方案审核手续,资料齐全的随到随核。
七、职工退休和工伤受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和工伤受理,资料齐全的随到随核。
八、职业技能鉴定。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后,鉴定机构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30日内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劳动合同书面报告。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人数较多的实行上门服务。
联系方式:
局办公室:0515-2323085
投诉电话:0515-2349030
劳动监察举报电话:0515-2312244
传真号码:0515-2323085
通信地址:射阳县解放南路24号
邮编:224300